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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14-11-17】【阅读:3040次】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查与思考

迎江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显宽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因素之一,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既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公安机关确保社会治安稳定而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我通过对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

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除具有团伙性、随意性、暴力性和不计后果等特点外,还在犯罪主体、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等方面存在一些令人忧虑的现象。

(一)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数据。2010年,分局共抓获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35名,占抓获当年全部犯罪嫌疑人的12%,其中不满14周岁16人,14-15周岁11人,16-17周岁8人;2011年,分局共抓获28名,占当年抓获犯罪嫌疑人总数的0.1%,其中不满14周岁10人,16-17岁18人;2012年,分局共抓获21名,占当年抓获犯罪嫌疑人总数的0.1%,其中不满14周岁3人,14-15周岁2人,16-17岁16人;今年元月至6月抓获28名,占今年来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的16.3%,其中14周岁以下1人,14-15周岁14人,16-17周岁12人。

(二)15-17周岁是易犯罪的高危年龄段。调查显示,所有未成年罪犯存在着社会公德意识淡薄、思想品质恶劣、言行偏激等特征,15-17周岁期间则明显表现出从违背社会公德到违纪,再由违法到走向犯罪的过程,从量变到质变的行为过程非常清晰。近几年来抓获的11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15-17周岁的有81人,占未成年犯罪的73%,这个年龄段基本处于初、高中阶段,即为“易犯罪的高危年龄”。 

(三)在校长学生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令人担忧。经统计,2010年,在校学生犯罪13人,占当年未成年人犯罪37%;2011年,在校学生犯罪13人,占当年未成年人犯罪46%;2012年,在校学生犯罪7人,占当年未成年人犯罪35%;今年1月至6月,在校学生犯罪13人,占今年来未成年人犯罪46%。另外,全区每年都有辍学学生,他们几乎无所事事,游荡于社会,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未成年人犯罪主要为盗窃、伤害、抢劫、寻衅滋事等四种类型。2010年,未成年人犯罪中,盗窃的33人,强奸的1人;2011年,未成年人犯罪中,盗窃的13人,抢劫的10人,故意伤害的1人,聚众斗殴的4人;2012年,未成年人犯罪中,盗窃的7人,寻衅滋事的2人,聚众斗殴的3人,故意伤害的5人,抢夺的3人;今年1月至6月,未成年人犯罪中,盗窃的25人,寻衅滋事的1人,聚众斗殴的2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相对集中于盗抢等多发侵财犯罪案件。同时,未成年人犯罪不同于有预谋性成人犯罪,多携带匕首、钢管等凶器纠合在一起连续作案,较少考虑后果,在作案过程中稍遇反抗,便施以刀棍拳脚。

二、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有家庭、学校的原因,又有社会的原因,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综合分析,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原因:  

1、资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学习、受教育阶段,有一个认识自我、认识环境、认识社会的过程,极富有想象力,情感强烈,易于冲动,可塑性大,也容易走上邪路,步入误区。特别是近年来,受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毒害,一部分未成年人不辩“真善美”与“假丑恶”,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一些未成年人不能正确认识生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而产生消极厌恶、悲观失望情绪,有些未成年人从失望到不满,继而形成一些反社会心理,失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赌、毒、黄” 等社会丑恶现象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直接影响。网吧、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台球室、滑冰场、美容美发室等娱乐服务场所成为未成年人出没的地方,其中一些受经济利益驱动的业主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引诱起未成年人高消费欲望,从而导致部分未成年人畸型的感官刺激。  

3、家庭缺陷对未成年人犯罪有负面的消极作用。一是家庭教育方式的缺陷。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家庭教育规范与社会要求不一致,有的对孩子教育不得法,有的家长本身有劣迹,对子女影响很坏。特别是少数未成年人的家长,平时缺乏自律,参与赌博和不正之风,个别甚至以权谋私,放松对子女管教,对其子女起到了误导作用。二是家庭生活方式的缺陷。当前,“留守未成年”现象的存在是左右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影响因素。平日里缺少了家长的约束和管理,未成年人更有了天马行空,我行我素的条件,再加上由于年龄方面的原因,很容易在接触社会“阴暗面”时,迷失人生正确的航标,从而与之同流合污,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家庭成员结构的缺陷。单亲的家庭结构对未成年人犯罪有负面的影响,单亲的家庭结构,缺失完整的亲爱,容易造成青少年狭隘、专横、仇视的不良心理,直接或间接的产生消极厌恶、悲观失望情绪,为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埋下“祸根”。  

4、基础工作薄弱,不利于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一是社会管理机制不完善。二是正面教育不够。失足者得不到有效的帮教和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得不到严格监督和改造,许多本来可以通过及时有效的教育,挽救过来的未成年人错过了校正的机会,使之在邪路上越走越远。据了解,在所查获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中,因年龄原因不能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处罚和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从而导致未受处罚的这部分青少年法律管不了、社会无人管、学校不愿管,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成为累抓累放的“二进宫”、“三进宫”。  

三、公安机关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打算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仅关系到其个体健康成长,也容易衍生其他社会问题,为此,我们将始终把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首要工作,以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落实“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关心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活动载体,落实关爱机制,积极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党委坚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一支以离退休人员为主的关工小组,设置“宣传、调研、帮教”三个工作专班,开设《优秀儿女》、《关爱园地》、《夕阳灿烂》等宣传栏,广泛收集各类案例,深入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定期开展“大手拉小手”、“一带一、一对红”活动,促进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定期深入辖区大、中、小学校,召开恳谈会,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遵纪守法情况。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采取授课和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动机、犯罪手段及其法律后果,使广大青少年从中受到教育。

(三)坚持开展暑期教育。在学生放假前,以“民警携手,共创平安和谐校园”、“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预防违法犯罪”等为重点内容,以案说法,向学生们宣传法律知识,讲授安全常识,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全力维护校园秩序。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坚持每季度对辖区的中、小、学校及周边进行一次治安隐患大清查,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秩序整顿,严历打击侵犯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的案件,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内部管理、加强自身防范,并启动民警巡逻保卫机制,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五)义务监管文化市场。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迷恋网吧的现象,分局将聘请离退休人员担任网吧监督员,教育未成年人远离、告别网吧,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六)关心帮教失足青少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三步曲”,切实关心和维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侵害青少年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负责制。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均通知监护人到场,并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友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扶贫助学,关爱资助困难学生,坚持与他们“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重点资助困难学生,传承中华民族的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素质,奉献人民警察的爱心。